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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外汇市场的一些交易惯例

时间:2016-11-30 11:21:18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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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特殊标明外,所有货币的汇价都是针对美元的,即采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报价方法。在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银行所报出的买卖价格,如没有特殊表明外,均是指所报货币与美元的比价。

二、除英镑、爱尔兰镑、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和欧洲货币单位的汇价是采用间接标价法以外(以一单位货币等值多少美元标价),其他可兑换货币的汇价均采用直接标价法表示(以一单位美元等于多少该币标价)。此外,任何标价法下,报价银行报出的买价是指其愿意以此报价买入标的货币的价格,反之亦然;买价与卖价之间的价格差别称为价差。

三、对所有可兑换货币的报价,报价银行都必须同时报出买、卖两个价。当报价银行的外汇交易员对问价方报出某种货币买卖价的同时,这一银行也就承担了以这一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额货币的义务,但条件是询价方同意在报价方报价的基础上立即成交时。至于报刊公布的外汇交易中间价,只是供读者参考,不能作为外汇交易的依据。

四、在通过电讯(如电话、电传等)报价时,报价银行只报汇价的最后两位数。了解银行报价的依据对个人交易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并可以此作出自己可接受的报价范围。银行报价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

1、市场行情:市场行情是银行报价时的决定性依据。包括:

(1)现行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市场上上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或是指市场上核心成员的买价或卖价。

(2)市场情绪,即指报价行对外报价时,市场时处于上升或下降的压力之下,这种依据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2、报价行现时的某种外汇数量多少情况:如,若询价方需要买入银行持有较多的某种外汇时,银行报价时一般会较低报价以便于抛出该货币,减少风险。

3、国际经济、政治及军事最新动态:报价银行所在国家及西方主要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的繁荣或萎缩、财政的赢余或赤字、国际收支的顺差或逆差、政治军事动荡与稳定等,都会引起外汇行市的动荡不安。报价银行的外汇交易必须时刻注意并以此调节本行的报价。

4、询价者的交易意图:有经验的交易员在报价时,能够推测问价方的交易目的(买入或卖出),借此调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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