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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的三重关系及与职业移民的区别

时间:2016-11-30 17:10:1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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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重关系

外派劳务涉及到外派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境外雇主等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外派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之间、外派企业与境外雇主之间、外派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之间三重关系。外派劳务最主要的特点为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现具体分析如下:

1、外派企业以从事经营外派事业为目的,是针对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营企业或个人等需要,由外派企业提供的劳工供这些机构所雇佣。

2、外派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订有外派劳务合同或定期合同,或不定期合同,经外派劳务人员同意后,约定由外派劳工前往外派企业所明示的工作地点提供劳务。

3、外派劳务人员为境外雇主提供劳务,并接受境外雇主指挥监督。但值得注意的是,外派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之间并无任何合同关系存在,而外派劳务人员所提供劳务的报酬与其他福利待遇,仍是由外派企业支付。

4、外派企业与境外雇主订立外派劳务合同,境外雇主直接接受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劳务给付的直接利益归属,境外雇主则将外派劳务人员所提供劳务的对价付给外派企业,不过,外派企业仅将该对价中的一定比例,作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劳务的对价(报酬)。

5、外派劳务人员是在外派企业所指定的工作地点(境外雇主处)提供劳务给付,且接受境外雇主指挥监督,然而外派劳务人员法律上真正的雇主仍然为外派企业,亦即外派企业须对外派劳务人员负法律上雇主的责任。

二、职业移民和出国劳务的区别

职业移民就是美国政府给予本国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永久居住权。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在这五类移民里,最普遍的是第三类优先,也就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以上是美国移民法对于职业移民的分类以及具体要求,由此可见,职业移民说白了,是发达国家招募全球各个地方有技能的人才的有效的手段。职业移民的国家都是比较发到的一些国家,比如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典、罗马尼亚、塞浦路斯以及希腊等等国家。另外,职业移民的工种都是有一定的技术要求的,比如,司机、厨师、车工、焊工、中医师、发型师、设计师等等。并且在待遇方面是比较高的,平均在2万月薪以上。

出国劳务,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来,这只一种劳务进口国和劳务输出国之间的一种贸易关系,也就是说由劳务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提供人工劳动力的一种形式。办理出国劳务的国家一般有,日本、韩国、非洲国家、新加坡、以及一些相对发展一般的国家,因此,在工资待遇方面不会非常高。平均在1万以下。

有以上我们可以简单的看出,职业移民和出国劳务的大体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办理职业移民的公司需要具备公安部资质,而办理出国劳务的公司需要具备商务部资质。

第二、工作的国家不同。职业移民的国家都是一些高度发展的国家,比如美国。他们引进更多高技术水平的人才,弥补本国劳动力不足的情况。而出国劳务的国家基本是集中在发展相对滞后的一些国家,比如非洲国家。只是一种简单的工作,属于职业介绍的范畴,不办理移民。

第三、办理这种两种业务的公司有较大而差别,职业移民是具有公安部资质的专业移民公司办理。给客户所介绍的工作是由海外合作公司予以安置和办理的,如果客户想要办理移民,是完全可以通过移民公司来办理,而出国劳务是由具有商务部资质的劳务公司办理,只是介绍工作而已,没有办理移民的权利。

第四、办理职业移民的公司收费相对较高一些,而办理出国劳务的公司收费相对低一些。

总结:以上几点基本上可以较为全面的阐述,职业移民和出国劳务的根本区别。职业移民是近些年以来非常火热的一种潮流,因为,可以到发达过国家工作,办理绿卡,成为当地的永久合法居民,从而定居下来。除了不能享受选举以及被选举的权利之外,可以和当地公民一样享受其他一切合法权利!比如免费的医疗、免费的教育以及各种高保障的社会福利等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职业移民如果申请成功,其家人就可以免去各种手续,直接前往目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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