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 正文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标准

时间:2017-02-10 09:23:29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按处罚程度

1、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2、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3、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4、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

二、按造成的事故大小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