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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产的分类

时间:2017-05-08 15:59:4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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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租房产的分类

一、定义

经租房产是指企业将公有房产和依法代管房产的产权交给旁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出租(包括出售)的各种房产。

二、经租房产的分类

为了加强对经租房产的管理和核算,便于考核分析经租房产的构成和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根据《城市房产会计制度》的规定,经租房产根据房屋结构分为4类7等: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部或承重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的房屋。这类房屋一般内部装修良好,设备比较齐全。

(二)砖混结构一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外墙部分砌砖,水刷石、水泥抹面或涂料粉刷,并设有阳台,内外设备齐全的单元式住宅或非住宅房屋。

(三)砖混结构二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外墙是清水墙,设有阳苗,内部设备不全的非单元式住宅或其他房屋。

(四)砖木结构一等:材料上等,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结构。这类房屋一般是外部有装修处理,内部设备完善的庭院式或花园洋房等高级房屋。

(五)砖木结构二等:结构正规,材料较好,一般外部没有装修处理,室内右专用上下水等设备的普通砖木结构房屋。

(六)砖木结构三等:结构简单,材料较差,室内没有专用上、下水等设备,较低级的砖木结构房屋。

(七)简易结构:如简易楼、平房、木板房、砖坯房,土草房、竹木捆绑房等。

有的城市由于房屋数量多,建筑形式种类复杂,习惯于将等级划细,自行在4类7等中划分为若干级。但在编表上报时,应按4类7等汇编以便统一指标口径,在城市之间进行比较。

城市房产经营管理单位,应按以上规定等级组织经租房产的核算,反映经租房产的构成和使用情况,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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