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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募集设立?

时间:2017-09-05 11:15:55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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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募集设立?

一、定义

募集设立又称“募股设立”或“渐次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的特点

与发起设立相比,募集设立有三个特点:

1、募集设立是通过社会募集部分股份而进行的设立,也称募股设立,而发起设立完全由发起人认购股份。

2、募集设立时,首先由发起人认购股份,余者向社会募集,发起人认购与社会公众认购有时间前后的顺序,又称渐次设立。

3、募集设立的程序比较复杂,具体步骤不限于认足股份、缴纳股款和选任公司机构,故称复杂设立。很难评判两种设立方式的优劣,应该说各有所长,特别对于设立规模较大的公司来说,募集设立有重大意义。

二、募集设立的形式

我国公司法对募集设立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但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募集设立可分为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两种形式。

1、定向募集

所谓走向募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其他法人发行,经过批准,也可以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部分股份。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方式均属于定向募集方式:

1)只向法人定向募集股份。

2)只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

3)既向法人也向内部职工募集股份。

2、社会募集

所谓社会募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本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公开认购一定比例的股份。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他法人直至社会公众都可以参股,其股东人数比发起设立要多得多,发起人承担的风险也相对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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