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民事诉讼 > 诉讼程序 > 正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比较

时间:2017-09-07 10:58:42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

1、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2、提出主体:未参加原审的案外第三人。

3、管辖法院: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4、提出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5、条件: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6、当事人:

(1)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为原告;

(2)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3)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第三人。(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该列为被告。)

7、立案审查期限:收到起诉状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8、审理程序:普通程序。

9、原生效法律文书是否中止执行:受理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准许。

10、裁判结果:改判、撤销、驳回。

11、能否上诉:可以上诉。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1、对象: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执行标的。

2、提出主体: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3、管辖法院:执行法院。

4、提出时间:自执行异议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

5、条件:

(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6、当事人:

(1)起诉的案外人为原告;

(2)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被告;

(3)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是第三人。

7、立案审查期限:收到起诉状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8、审理程序:普通程序。

9、原生效法律文书是否中止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法院可以准许。

10、裁判结果:判决不得执行、判决驳回,可以同时判决确认权利。

11、能否上诉:可以上诉。

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

1、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提出主体:对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案外人。

3、管辖法院: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提出时间: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

5、条件:

(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2)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

6、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案外人为申请人;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针对的人为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

7、立案审查期限: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特殊情况经院长同意可延长)。

8、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