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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9-03-06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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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听说过股东这个词,但是很少听说还有隐名股东,那么隐名股东是什么意思呢?

隐名股东定义: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1、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2、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

3、隐名股东,是指不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对公司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出资人。

4、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一般被称为隐名股东。与之相对应记载于工商登记材料上的股东则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2、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以上便是对于“隐名股东是什么意思”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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