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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的申领注意事项

时间:2019-03-25 21: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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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的申领注意事项

如今我国的流动人口逐年增大,越来越多的人们从小城市为了谋求发展和机遇,纷纷跑到了北上广等大城市。在大城市居住当然需要办理暂住证。这样才让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暂住证本来就是一个不安的词语,当然,它也给外来务工人员贴上了一个赞助的标签,使他们不能享受当地的福利政策。

2015年开始,国家提出全面取消暂住证,改用居住证。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办理居住证时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要对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面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

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居住证的日常主要管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流动人口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乡镇)申请就可以完成居住证的申领。

证件式样不同

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式样、统一字样,实行一人一证制度。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

居住证也可反复使用,到达新的居住证地址后,到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重新签住,更改证件表面信息后就可以使用。

制证周期不同

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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