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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取名知识

时间:2016-10-27 09:23: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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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Trademark)俗称“品牌”(Brand),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商标注册是制定、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而商标取名和设计是这个战略基础的第一步。

关于选取商标名称的学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最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文字为主。因为: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这样就很难判断选取的商标图案是否与某个现有的商标图案相同或相似;在注册商标时包含商标图案,无疑中大大地增强了注册商标申请被拒绝的概率;同时,即使您的申请被批准,今后他人控告您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

2、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

3、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

4、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商标元素组成的标志一般是一个单词,这个单词在您使用前或许并不存在。在商标审查中,这个问题被称为“ 显著性”、即 独特性。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5、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6、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来做为商标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

7、域名与品牌商标一致。

8、避免与任何著名的商标相似。一个商标的拥有权,是由商标的在先权利所决定的;也就是说,谁先使用一个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因此,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侵犯另一个商标的权利,就看谁先使用这个商标。但是,并不是任何两个相同的商标都不允许同时存在。这时,判断商标是否侵权的另一个标准是,新商标的出现是否会让第一个商标的客户错误地把第二个相同的商标当成第一个商标。如果两个商标是在完全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顾客群,并且有着不同的销售渠道,那两个相同的商标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9、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1)同各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2)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近似的。(3)同其他著名国际组织的旗帜、标志、徽记、名称相同或相近的。(4)带有民族岐视性,夸大宣传和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质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

10、要具有可识别性如太阳、月亮、星星、风景、名胜、名人、动物植物等众所周知的象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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