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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治安调解案件要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16-12-20 10:02:3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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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界定范围,准确适用

适用现场治安调解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治安调解的条件。《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第3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也就是说,首先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其次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是以上所规定的8种行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适用的案件必须案情简单,可以当场查明案件事实和前因后果,容易分清责任,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现场调解不会给社会治安造成危害和影响。

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因为医疗费用、物品损失,往往现场一时难以准确分清责任,需要进行相关鉴定或提供相关票据予以认定,所以对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的治安案件,通常不适用现场治安调解。

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场调解并能够当场履行。现场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现场处警民警提出的,对单方当事人提出现场调解的,必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同时必须把握的是,调解内容能够当场全部履行的才能适用现场调解,对调解内容当场履行不了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即使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也不能适用现场调解。

二、把握特点,抓住关键

现场治安调解有其独有的属性和特点,处警民警在实践工作中必须把握特点、抓住关键,才能高质高效地做好现场治安调解工作。

现场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办理简单治安案件的执法行为。对一般矛盾纠纷,如事因简单清楚,处警民警可做好现场劝解工作,见证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并做好处警记录;如明显超出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属于法院或其他政府部门管辖的,处警民警则不应大包大揽,而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解释、告知或移交工作,必要时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解。

现场治安调解在案发现场或处警现场完成。现场治安调解具有“现场”这一特性,要求调解地和履约地都是在“现场”。所谓“现场”,通常是指案发现场或处警现场。不过,处警民警在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如果案发现场或处警现场因客观条件受限,无法开展调解或可能影响调解效果,则可以在处警车上或现场附近便于开展工作的场所进行调解,也可以到居(村)委会或者警务室等场所进行调解。

现场治安调解须坚持自愿原则。现场治安调解的自愿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接受现场治安调解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二是现场治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图的体现。为此,处警民警在现场治安调解中,要恪守“主持人”身份,既不能强行要求当事人接受现场调解处理,更不能干预或迫使当事人形成非真实意图的调解协议。

现场治安调解能即时发生效力。现场治安调解具有即时发生法律效力的特点和优势,现场治安调解达成协议并全部得到履行的,对违法行为人不再予以治安处罚,该案件得以结案;如果协议没有当场全部履行,则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相关受案手续,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办理。

三、注重技巧,提高效率

现场治安调解中,案件当事人在性格脾气、文化程度、法律观念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因此,处警民警不仅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一些调解技巧,在调解中因案、因人而异灵活运用,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找准矛盾症结。处警民警在现场治安调解中,要认真开展调查和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找准纠纷的矛盾点,从而抓住关键,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对矛盾比较突出、双方当事人争执较大的,可采取“背靠背”调解法,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底线”,不偏不倚寻求平衡点,促使双方意见向中间靠拢,从而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当然,如果双方矛盾分歧太大,也不能一味追求现场调解,应登记受案,转入治安案件的一般办理程序。

要讲究语言艺术。处警民警在现场调解中,不仅要尽量使用法言法语,避免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误解,而且还要把握说话的方式和时机,注重说话技巧。不论是批评教育还是说服劝导,都应对事不对人,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事情的点子上。同时,处警民警在调解中,要会说接地气的“群众话”,不说大话、套话和群众忌讳的话。不然,不仅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反感,甚至当事人会转而把矛盾指向处警民警,使现场情况更加复杂。

要注重情法相融。调解中,处警民警既要依法调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又要坚持人性化执法,情法相融,促成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

要善于把控局势。所谓把控局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现场治安调解通常在处警现场进行,环境比较复杂,处警民警应维护好现场秩序,劝说无关人员离开,防止群众围观影响调解,甚至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挑唆或利用网络炒作;二是当一方当事人过于强势时,处警民警作为现场主持人,应当站在执法者的角度,运用规范性语言,压制其嚣张气焰,营造平等、和谐的调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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