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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交易的卖方流程

时间:2017-02-08 09:24:3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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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通过域名和域名密码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域名状态更改,域名状态由“不可交易”转为“正常”后,域名便可进行交易。

2、卖方选择域名交易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证的域名交易服务机构进行域名交易。

3、卖方可以通过交易服务机构网站、或提交书面、email、传真提出域名交易申请,在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接受交易服务机构制订的相关交易条款。

4、卖方及买方提交资料,交易服务机构对卖方和买方身份、交易域名的有效性及交易时间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符合规定可以进行交易。

5、域名交易服务机构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供的链接请求交易,请求交易后系统将此域名状态由“正常”转为“交易等待验证”状态。在“交易等待验证”状态下,域名注册人的信息可以更改,但其他交易服务机构不能再对该域名提交交易申请。

6、域名交易服务机构请求交易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始进行域名审核,在此次交易过程中,如遇到违反相关规定域名正在进行交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均可取消该域名的交易权利,强制撤销该域名正在进行的交易,并将该域名加入到域名禁止交易库中;域名状态由“交易等待验证”转为“正常”。

7、交易服务机构发出交易请求后,交易系统通过email形式给卖方发送密码验证邮件。

8、卖方通过email里提供的链接和域名密码进行交易验证,验证通过后,域名状态由“交易等待验证”转为“交易进行中”,此时域名被锁定。

若卖方因各种原因没有确认交易,14日之内交易超时,域名状态转为“正常”,卖方可重新申请进行交易,也可将域名从可交易列表中删除。

9、交易系统通过接口给交易服务机构发送域名已激活的通知。

10、买方登陆交易服务机构网站,寻找合适域名,同意交易服务机构所规定协议,即可进行域名交易。

11、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进行交易撮合,买卖双方按照交易服务机构制订的交易流程进行议价。

若三方对交易议价失败,域名交易服务机构取消交易,域名状态由“交易进行中”转为“正常”。此次交易终止,卖方可重新开始交易流程。

交易撮合成功议价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完成的,有效交易的时间范围为域名注册后的15日后到域名到期前15日前,即域名交易服务机构发出请求交易开始时间必须在域名注册后的15日后,域名交易结束时间必须在域名到期日前15日。

12、买方、卖方及交易服务机构三方签署交易协议,交易服务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填写买方信息,域名状态由“交易进行中”转为“交易确认中”。

13、域名交易服务机构确认交易完成后,可通过域名交易系统查询到域名交易码。

14、卖方提供域名过户资料给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按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交用以确认卖方变更注册人信息的必要审核材料(例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15、域名交易服务机构将交易码发给卖方域名所在的注册服务机构。

16、注册服务机构在15日内登录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域名交易系统上进行域名交易码的确认。

17、注册服务机构验证交易码完成后,域名状态由“交易确认中”转为“不可交易”,域名锁定解除。

18、注册服务机构更改域名密码,并修改相关注册人信息。注册服务机构以其规定的方式将密码通知买方。

19、过户完成,交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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