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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与注意事项

时间:2017-02-14 10:21:34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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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的含义及计算方式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从医疗费的含义上我们可以得知医疗费所包含医学治疗的阶段,依次赔偿金额大致包括诊疗费用、药品费用和住院服务费用。

二.医疗费的具体相关项目

1.挂号费。主要包括医院诊疗所需的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医药费应该坚持“对症下药”,能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且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有关部门在审查医药费用时会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3.检查费。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用等。要注意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合理转院后,接受医生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4.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时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以及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住院费仅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以及由此产生的床位费、水电费等。

6.其他合理且必需的费用。

三.医疗费赔偿的原则

法律是公正的,在计算医疗费时,既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医疗费全部赔偿的原则,又注意平衡赔偿义务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义务人无须赔偿受害人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治疗费用,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均不予赔偿。

 受害人在选择医院时,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有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适当的整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需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需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另外,对于伤者在治疗过程中自行转院导致的医疗费用增多由谁来负担的问题,需要判断转诊的必要性。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需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同时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赔偿义务就受害人医疗费的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来说,就转院的合理性可据以下标准来衡量:患者的疾患不是医方的专业,医方没有这方面的临床经验,或者医疗设备不完善,难以改善患者症状;患者生理上的一般状态,能够经得起转诊或转院;地理上、环境上以及依据患者的症状移送可能的地域内有适当的医疗设备或者有适当医生的医疗单位;能够预测由于转诊、转院使得患者的病情有好转的可能。以上标准可以通过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和法官的判断来适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予以适当赔偿。确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因果关系联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确定。也就是说,在确定是否应当赔偿时,首先要确定其确实是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交通事故和疾病的发生之间有因果联系才能确定赔偿义务人对于该疾病的发生有责任。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联系之后,需要判断交通事故为在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中占据的比例有多大,并按照这一比例来赔偿支出的费用。这样处理公正合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 医疗费的证据

包括抢救费用的证据、医院医药费、住院费和治疗费的证据,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的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医疗处方单;
  (3)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5)自购药费单据和发票,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单。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对自己提出的医疗费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举证。但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得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缺乏合理性的,那么法院就予以采信。

五.医疗费的支付

如果结案时,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实需要继续治疗,在实践中,继续治疗费用支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全部计算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一次性赔偿;二是对于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如果之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受害人可以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证明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要求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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