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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及中止

时间:2018-05-08 17:03:39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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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及中止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虽然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明确,当时依然有很多受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不知道服役期限的计算导致自己未能在法定期限内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这类情况,可以请一个好律师帮自己分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中止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这里讲的继续计算是指把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的期限补足。

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重大影响。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更为了防止自己陷入涉嫌违法的旋涡中,不妨上好律师网选择值得您信赖的好律师加以咨询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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