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交通事故 > 法律指南 > 正文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

时间:2019-04-23 21:05:14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应该如何处罚?在生活中,有些人在道路上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就丢下车逃跑了,以图侥幸不会受到处罚,这是错的做法和想法所谓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并报警由交警机关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保持冷静,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报警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和处理,如果出现逃逸行为的,则可以认定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逃逸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的认定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判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收藏
0条回复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交通事故担责
类型:交通肇事 | 2023.12.10 22:53
有关车险的法律问题
类型:交通肇事 | 2023.10.11 08:10
有关车险的法律问题
类型:交通肇事 | 2023.10.11 06:10
可以有香港,澳门,内地三地驾照吗
类型:交通肇事 | 2023.08.24 11:11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合同文书】 ¥0.99
  •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4.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杨国丰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李雪艳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 陈新元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