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进步,带动着生活水平提高,因此衍生了各种行业,在上个世纪,只要有一份工作就会获得绝对的保障,国家会为职工人员分配房屋,放在现在来看,各行各业的职工出现,国家也因此在不断的调整政策,因此出现了一些廉租房,公租房,我们今天来谈一谈公租房,那么,夫妻在离婚之后公租房怎么办呢?很多人对此是表示疑问的,小编为此找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之后公租房怎么办
对于公租房来说,是由我国国家政策支持出来的,其限制了建房的标准和租房的价格,符合了公租房的条件,就可以承租公租房,主要面向的是城镇里那些生活水平较差的家庭,还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已经有了稳定工作的人员,是为他们提供出来的保障性的住房。
根据以上所说到的公租房的性质,可以看出来,公租房并不属于个人所有,公租房属于国家,因此,租住公租房的承租人没有产权,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由当地的法院来判决房子归为哪一方继续使用公租房,但是不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分配,同样的,法院也不会具有分配公租房产权的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生活期间有一方或者是共同承租了公租房的话,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该都想有对公租房的承租权。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因此,根据以上的分析来看,公租房属于公共住房,产权只属于国家,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法院来判决公租房的继续使用人,但是并不会对产权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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