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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合同的法律特征

时间:2017-04-24 16:43:56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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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合同是指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消费合同的法律特征

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第一,消费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消费者,另一方是经营者。消费合同是消费交易的法律形式,其合同一方必须是消费者,即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在一般情况下,为个体社会成员,但并非只能是一个人;经营者即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人,他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甚至国家机关。经营者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属消费合同,同样,消费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不属消费合同。

第二,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作为消费合同主体一方的消费者,其签定合同是为了获得其自己或家庭中需要的各种商品或服务,或作为礼物赠送给其他人,以满足他人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转手获取利润。因此,同一个人,即使其购买的商品相同,但若其购买商品的目的不同,其合同的性质亦不一样,用于生活消费的,则为消费合同,为了经营获利的,则为非消费合同。

第三,消费合同是双务合同。它以消费者一方支付货币,而经营者一方提供商品和服务为基本内容。而且,在消费合同中,货币从消费者一方流人经营者一方,而作为合同标的的商品或服务则从经营者一方流向消费者一方,是合同交易过程中利益转移的一般形式。通常情况下,在消费合同中,负有特征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始终是经营者,消费者始终为一般给付(货币支付)的义务人。所以,收购合同等不具有此种价值与使用价值对流关系的合同,亦不属消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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